2025年10月29日,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铭科技”)发布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松及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9.2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本次减持主要系股东个人及合伙企业合伙人资金需求,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减持主体及持股情况
公告显示,本次减持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松,以及其一致行动人张普、杭州富阳盛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铭投资”)、杭州富阳弘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铭投资”)。其中,盛铭投资、弘铭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减持主体的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来源 |
|---|---|---|---|---|
| 张松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 28,132,833 | 26.8915%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 张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700,000 | 0.6691%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 盛铭投资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员工持股平台) | 3,840,041 | 3.6706%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 弘铭投资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员工持股平台) | 682,577 | 0.6525%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注:盛铭投资、弘铭投资拟减持股份不包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原监事间接持有的股份,且合伙人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间接持有总数的25%。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上述股东拟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股份来源 | 减持原因 |
|---|---|---|---|---|---|---|---|
| 张松 | 不高于540,000 | 0.5162%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和上市后增持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个人资金需求 |
| 张普 | 不高于300,000 | 0.2868%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同上 | 同上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个人资金需求 |
| 盛铭投资 | 不高于1,068,000 | 1.0209%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同上 | 同上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合伙企业合伙人资金需求 |
| 弘铭投资 | 不高于184,040 | 0.1759%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 同上 | 同上 | 北交所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 | 合伙企业合伙人资金需求 |
经计算,本次合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92,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合规性及控制权影响
天铭科技在公告中表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情形,亦未违背相关主体曾作出的减持承诺。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最近20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为负等不得减持的情形。
公告同时强调,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其他交易安排。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风险提示
天铭科技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实施进度,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在实施减持计划期间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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