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通报儿童首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情况


本报讯 记者朱柏玲报道 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儿童首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并于日前通报了监测情况。

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儿童首饰样品20批次,主要依据GB 6675《玩具安全》系列标准等标准,对儿童首饰产品的机械与物理性能(小零件、锐利边缘/尖端、塑料袋/薄膜等)、易燃性能、特定元素迁移(锑、砷、钡、镉、铬、铅、汞、硒8种有害重金属)、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等项目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20批次产品未发现不符合标准规定情况。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时,要优先选择合规产品。购买时查看产品及包装是否标注适用年龄、安全警示、材质成分及生产企业信息,避免购买“三无”产品;3岁以下儿童避免购买含可拆卸小零件、绳索的首饰。年龄较小儿童尽量选择一体化成型、无尖锐造型的款式,减少划伤、误吞风险;金属首饰优先选择标注“925银”“18K金”等纯度标识的产品,避免购买无材质说明的“仿金属”首饰。塑料首饰尽量选择无异味、表面光滑的产品,警惕过于柔软的PVC材质。

同时,提醒消费者在使用前全面检查。拆开包装后,先检查首饰是否有零件松动、边缘毛刺、塑胶开裂、镀层脱落等问题。金属首饰若发现褪色、生锈迹象,立即停止使用,避免皮肤接触过敏。清理包装内的塑料袋、细绳等附件,防止儿童单独接触引发窒息;儿童佩戴首饰时,家长需全程在场,避免儿童啃咬、拉扯首饰。定期清洁首饰表面,去除汗液、灰尘等残留物,降低材质老化或有害物质析出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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