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04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69万元,主要为混塔、新能源及工程承包业务收入。具体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一)混塔业务

1、明阳张家口察北项目。合同标的物为28套钢混塔架,合同总价款为10,920万元(含税)。根据买方书面通知,该项目原预计于2025年5月15日起交付,2025年10月末之前完成全部交付。受买方项目进度影响,未能按原计划交付。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完成28套钢混塔架生产,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交付10套,预计2025年12月末前完成全部28套钢混塔架的交付。

2、中电建大兴安岭十八站项目。合同标的物为8套钢混塔架,合同总价款为2,760万元(含税)。根据买方通知,原预计于2025年5月13日至6月30日完成交付。受项目所在地天气等因素影响,项目交付进度延迟。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完成8套钢混塔架生产,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完成全部8套钢混塔架的交付。

3、牡丹江林口项目。合同标的物为54套钢混塔架,合同总价款为17,712万元(含税)。该项目按原计划于2025年8月正式投产,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生产混凝土环片123环(约3套),计划于2025年12月末前完成20套混凝土环片的生产,预计在2025年11月至2026年12月期间完成54套钢混塔架的交付。

4、昌图润荣新增项目。合同标的物为17套钢混塔架,合同总价款为6,205万元(含税)。该项目按原计划生产交付,截至2025年9月30日,已完成17套钢混塔架生产,并已交付3套,预计2025年11月15日前全部交付完成。

5、铁岭调兵山项目。该项目于2025年1月2日中标,原计划于2025年5月30日签订合同。受业主项目进度影响,目前双方尚未签订合同。根据最近与买方的沟通进展情况,双方预计于2025年12月末前完成合同的签订工作。

(二)新能源业务

1、河南50MW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该项目包括河南料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及濮阳盛源能源科技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容量合计50MW,已取得指标并完成项目核准。原计划于2025年9月开工,12月末前建成并网,现由于项目开工前期手续比较繁多,手续办理速度不及预期,该项目将推迟至2026年2月开工,预计于2026年9月末前建成并网。

2、邯郸永年50MW集中式风电收购项目。该项目收购协议于2025年6月27日签订,项目公司已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控制权移交,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本报告期末,该项收购已完成工商变更,并已实现收入517万元。该项目预计每年可为公司带来收入约3,200万元,2025年可实现收入约1,000万元。

3、库伦旗30万千瓦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该项目已于2025年8月21日获得通辽市能源局批准同意,项目规划建设风电30万千瓦、储能3万千瓦/6万千瓦时、1座220kV升压站及配套设施,计划投资13亿元,分两期建设,预计一期2026年12月末前投产。目前,已完成地形测绘、微观选址、风电场地勘、直连线路路径方案,正在开展初步设计、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社稳评估、节地评价、接入设计等工作,并加紧推进风电场工程与直连线路工程的核准手续办理。

4、阿拉善盟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暨阿拉善盟乌斯太源网荷储一体化合作项目。为推进新能源业务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和展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和展”)通过收购阿拉善盟利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源煤炭”)持有的阿拉善盟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新材料”)51%股权,与其合作阿拉善盟乌斯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以实现清洁能源与负荷侧业务联动发展。该一体化项目包括:不少于4台32000KVA硅铁直流炉及配套建设的不少于195MW风电项目。具体按以下分步实施:

(1)北京和展按照评估机构对利源新材料的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8月31日),以对价918万元收购利源煤炭持有的利源新材料51%股权;

(2)北京和展与利源煤炭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合作,根据评估机构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评估咨询结果,北京和展向利源煤炭支付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51%权益收购预付款共计5,202万元。在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达到合格项目状态时,双方同意由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进行评估,参考评估结果确定项目51%权益转让价格,启动交割。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未在双方约定时间内达到合格项目状态,北京和展则有权要求利源煤炭退还全部预付款并支付资金占用成本。同时,利源煤炭股东将其持有的利源煤炭100%股权质押给北京和展,作为预付款退回保障。

2025年10月24日,北京和展与利源煤炭等相关方已就收购暨合作事项共同签署了《阿拉善乌斯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合作协议》《关于阿拉善盟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阿拉善盟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协议》。收购完成后,北京和展持有利源新材料51%股权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51%权益,项目公司由北京和展即由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该项收购将通过负荷侧产品实现公司新能源业务收入的转化,自收购日起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将增加负荷侧业务生产销售收入,未来该业务收入将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测算,收购完成后,利源新材料2025年可为公司带来收入约2,800万元,2026年该公司可实现盈利约200万元。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预计2025年12月末取得一体化指标,计划2026年6月末前开工,2026年末并网运行。本次收购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发展规划,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能否最终达到合格项目状态以及达到合格项目状态的时间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工程承包业务

2025年7月24日,公司收购复式通(河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北霆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70%股权,成功拓展了新能源开发建设工程承包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工程承包业务收入1,422万元,2025年预计可实现工程承包业务收入约6,80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万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雯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万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雯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和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7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10月17日,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和视频的方式在铁岭市铁岭县昆仑山路42号9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编制《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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