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企业家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企业家朋友:

  您好!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建设的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资金流信息平台),于2024年10月25日上线试运行。资金流信息平台建立起制度化、体系化的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在充分保护中小微企业权益的同时,有利于提升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融资效率,助力解决缺少担保条件的企业、“信用白户”“信用薄户”企业贷款难、贷款慢、贷款贵问题,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提供强力支持。

  一、资金流信息平台的服务对象、服务主体、服务内容

  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中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

  服务主体:目前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

  服务内容:资金流信息平台为银行授信、贷款管理提供信息支撑。中小微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可授权金融机构通过资金流信息平台查询本企业相关账户的资金流信用信息。中小微企业也可通过此平台查询本企业的资金流信用信息。资金流信息平台提供资金流信用信息报告和资金流信用信息明细汇总两类产品服务。

  二、资金流信息平台的服务运转方式

  资金流信息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建立专属数据账户,并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向金融机构共享。操作流程为:中小微企业向贷款银行申请融资时,访问https://www.cfcii.org.cn网站,通过严格身份验证后,登录自身数据账户,委托信息提供机构(企业开户行)按照其要求将自身某一或多个账户资金流信用信息对外提供(称为委托供数)。信息使用机构(贷款银行)将查询授权申请发到中小微企业数据账户中,中小微企业在自身数据账户内看到信息使用机构(贷款银行)的查询授权申请后,在被委托账户和查询授权申请之间建立查询授权关系(称为授权确认)。在整个授信期内,贷款银行均可以依据授权查询中小微企业被委托账户的资金流信用信息。

  三、资金流信息平台在我市推广应用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将资金流信息平台推广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贷款便利化的重要抓手,推广速度不断加快,应用成效日益显现。截至2025年9月末,全市35家试点银行机构依托资金流信息平台为1625家企业贷款2100笔、金额93.14亿元,其中首贷企业444户、首贷金额21.34亿元,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占比97%。

中国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

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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