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条举措破企业研发投入症结


本报讯 (记者 李珂 通讯员 高凌)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研发活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共提出15条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综合性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实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提高企业研发活动覆盖面、支持企业研发平台建设等方面。

《若干措施》突出问题导向,系统整合和集成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自出台的科技惠企政策,提升政策协同效应、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着力破解制约我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问题症结。

《若干措施》聚焦我省重点产业领域,对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高于200万元且较上年实现增长100万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按企业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增量的6%给予奖励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600万元,由省市县三级按照8∶1∶1比例分担奖补资金,依托省级惠企政策申享平台推动实现企业“免申即享”。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两提升”行动,力争2026年底,1亿元以上规上制造业企业的研发机构覆盖率提升到40%左右,3亿元以上规上制造业企业的研发机构覆盖率提升到50%左右;至2027年底,推动全省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规上制造业企业的研发活动全覆盖。

在支持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方面,《若干措施》对新获批国家级平台基地的牵头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后补助。支持企业在省外设立的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牵头申报我省“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或参与实施其他科技计划项目。

企业是承担科研攻关项目的重要主体。《若干措施》提出,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的企业,按其实际获得的国拨经费1∶1比例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支持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依托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设立企业联合基金,以企业为“出题人”“阅卷人”,从生产实践中挖掘提炼科研需求,助力破解行业“卡脖子”难题。此外,推动各类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在牵头承担国家或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中试点推行,指导省管国有工业企业(集团)按照国家会计政策规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若干措施》加大金融对企业研发的支持。推动金融机构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闽科易融及科票通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科技型企业争取更多低成本的央行资金支持。推动政府或国资投资基金联合社会资本设立种子基金、科创基金,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研发的投资力度。

同时,支持企业承接转化科技成果。实施中试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对企业获批认定的省级中试服务平台、共性技术平台(概念验证中心),由省级主管部门给予经费补助或项目支持。对购买重大科技成果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支付技术交易费用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科技人才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引擎。《若干措施》提出,围绕产业创新需求,推进省级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实行“双导师制”和“双阶段”培养,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以科技特派员、“科技副总”等形式服务企业。推广省级高层次人才“免申即认”工作机制,实施青年科技人员育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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