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世明
据史料,最早以“座右铭”命名的作品,出自东汉著名书法家崔瑗之手。这里头是崔瑗饱含彻心之悔的教训:他年轻时好意气用事,其兄被害,他盛怒之下手刃凶手后逃亡。几年后,朝廷大赦,他才回到故乡,自知因一时鲁莽铸大祸,遂作百字之铭放在座右,以随时自戒自省。
再往前看,座右铭起初并不是一种文字,而是一种被称为欹器的酒具。《荀子·宥坐》载:孔子参观鲁桓公庙堂时,见一只倾斜之器造型独特,他十分赞赏这种一旦装满水便会翻倒,“以戒满覆”的宥坐器,于是也制作了一件,置于座位的右侧。这里的“宥”字既有宽容、饶恕之意,也蕴含借鉴与自省的智慧,这其实是一种实物的“座右铭”。后来,为求便利,人们逐渐用铭文替代宥坐之器,形成了名副其实的座右铭。
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座右铭历经千年仍焕发独特魅力。人们或悬挂先贤隽语于厅堂,或摘录名诗名句于案头,或将人生感悟铭刻于日记——这些浓缩的文字既是明志的宣言,也是自省的明镜。然而,其中亦不乏附庸风雅者的装点门楣,人云亦云者的盲目跟风,乃至借格言粉饰本心的功利之举。
座右铭为何而设?又将其“座”于何处?这“座”的位置,实则丈量着精神维度和价值尺度。若“座”于心扉,自当心口相应、躬体力行;仅“座”于墙上、止于纸面,则难免沦为形式主义的装饰。就像当年鲁桓公庙堂虽陈设警世的宥坐器,其本人却终成器识浅薄的反面典范——器物满堂,不过是装模作样。又如,宋太宗将五代孟昶《令箴》中“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苍难欺”十六字敕令勘石立于州县衙门;到宋高宗时又颁令地方,作为座右铭,州县长都要抄写下来,更要求官员每日诵读。诵声琅琅,一顶顶官帽照样落地。
口号喊得震天响,身子未曾动一动,遑论入脑入心?目下,某些人亦以“宁静致远”“源清流洁”装裱,但是否真正端“座”于心?正如宥坐器本身,在欲望的膨胀中轰然倾覆,也应了孔子喟然之叹:“恶有满而不覆者哉?”真正的座右铭应当铭刻在心室而非石碑,最终达致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