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丰能源拟斥资不超34.55亿元投资新疆煤制天然气项目


9月26日,(605090)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对外投资建设新疆煤制天然气项目的议案》。公司拟作为产业投资人,与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南未来丝路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建设新疆庆华年产55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二期工程(年产40亿方煤制天然气项目)。

据公告,九丰能源以项目总投资额为限,拟累计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4.55亿元,届时公司将持有二期工程项目50%的权益(对应年产20亿方天然气),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36个月,并计划按照30%、40%、30%的比例支付工程建设款项,公司对应的权益出资亦拟参照此进度分期实缴。

新疆庆华年产55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已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环评、安评、选址、用地、用水等审批手续齐全。目前二期工程项目正积极推进环评、安全、水资源等论证/审查/评审工作,进展良好。

该项目预计年耗用原煤1,179.60万吨,所需煤炭资源主要来源为伊宁矿区二号矿及七号矿,可提供煤炭资源供应保障;预计年用水量约2,231.6万立方米,已获得相关取水许可;新疆庆华已投建完成煤制气基地至伊宁市国家管网英也尔乡首站约43公里的输气管线,二期工程项目可通过此管线将煤制天然气输入国家管网西气东输主干线管网。此外,新疆庆华一期工程生产长期处于设计满负荷状态,我国煤制气行业技术与工艺日趋成熟,人才较为充足,为本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不过,该项目也面临诸多风险。投资金额较大,存在超预算风险;作为续建复工项目,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煤化工项目对各方面要求高,存在操作、执行风险;受长周期设备采购及施工方建设进度影响,存在建设超期风险;若天然气价格、下游需求等不利变化,存在效益不达预期风险。

从合作方来看,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24日,注册资本466,938.36万元,控股股东为中国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未来丝路清洁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25年8月4日,为专门投资新疆庆华二期工程项目新设的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实际业务。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30.33亿元,其中工程建设投资220.79亿元,建设期利息8.47亿元,铺底流动资金1.07亿元。投资方权益出资金额为项目总投资额的30%,即69.10亿元,剩余70%为向金融机构申请中长期项目贷款及/或其他模式融资,部分系统模块考虑采用“BOT/BOO外包”模式。

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40亿方煤制天然气系统工程,包括A、B两个煤制气工程系列,A系列年产20亿方天然气,采用固定床气化工艺;B系列年产20亿方天然气,采用气流床气化工艺。主要产品为天然气,副产品包括焦油、中油、粗酚、粗苯、硫酸铵、硫磺、液氨等。

从可行性分析,该项目符合国家战略发展和政策导向,具有较好市场前景。2024年我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增长,进口量增长,对外依存度达42.65%,预计至2040年消费需求仍将增长。同时,项目具备技术、运营管理、人才团队保障,煤炭、水、管网等关键资源保障程度较强。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期3年,经济服务年限15年。关键假设包括原料煤、水、电价格,天然气售价,产能爬坡,固定资产残值率、折旧年限,税率等。项目综合指标显示,年销售收入平均730,855.06万元,年利润总额平均147,746.06万元,投资收益率平均11.74%等。

九丰能源表示,项目实施后将填补公司权益气资源短板,构建多元化上游资源池,提升资源成本优势和自主掌控力,拓展终端用户,扩大客户覆盖范围,形成“西部有权益气,东部有海气”的资源格局,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也制定了多项保障措施,包括按权益法核算投资、实施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委派专业经营管理团队、优化股东及治理结构等,以降低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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