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锦: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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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5证券简称:ST公告编号:

2025-054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楚旭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楚旭日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邢聪明先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经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增补邢聪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楚旭日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2028年8月18日个人原因否否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楚旭日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为不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楚旭日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出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楚旭日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二、增补独立董事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认为邢聪明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一致同意增补邢聪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邢聪明先生已经取得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其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楚旭日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邢聪明,男,汉族,198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历任青岛福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培训生,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山东展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山东青大泽汇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聪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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