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瑶)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贵州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推行“网格化”收集模式,推动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应收尽收。
此次试点改革旨在通过激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参与危险废物收集网络建设,有效疏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处理的“毛细血管”,提升全省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提供坚实保障。
根据《方案》,除医疗废物、具有感染性、成分不明或具有爆炸性、剧毒性等安全和环境风险较大的危险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单独收集的危险废物外,试点单位可收集以下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年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总量10吨以下的其他单位;机动车维修、机动车燃油零售等行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学校等单位以及社会源。
试点单位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和集中收集转运在线交易APP,实现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并在关键区域配备视频监控,确保规范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