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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5日收到公司董事纪伟毅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纪伟毅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纪伟毅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纪伟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纪伟毅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日,纪伟毅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对纪伟毅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