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联合完成新一轮审核,贵州省担保业协会等27家非营利组织新晋获得免税资格,其免税期资格自认定年度起算,有效期为5年。据统计,2025年以来,全省通过省、市、县三级财政与税务部门联合审核,已累计新增认定67家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享受该资格。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实行分级管理。其中,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非营利组织,需向所在地省级税务主管机关申请;经地市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则分别向对应层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获得免税资格后,非营利组织的五类收入可享受免税优惠,具体包括: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地,贵州省税务局通过三项举措优化服务。创新宣传形式,编制并下发《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优惠政策适用与风险管理工作手册》,同时在官网“一图说税”直观解读政策,明确申请时间、受理机关等关键信息。精准纳税辅导,在税收宣传月、日常宣传及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业务培训中,将非营利性组织列为重点对象,专题讲解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捐赠统一票据等相关内容,并对部分主体开展上门辅导。精简办理流程,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模式,非营利组织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或年度申报时,无需向税务机关额外报送资料,仅需自行判断符合条件后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据了解,贵州税务部门持续推动公益慈善领域税惠政策落实。自2024年以来,全省已有256户次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3.1亿元,有效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为全省慈善事业发展构建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雷顺 玉王彪
记者:石 璐
一审:周 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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