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一批少数民族医药文化品牌


(来源:中国中医药网)

转自:中国中医药网

本报讯(记者伍志成)日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铜仁市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提出大力开展少数民族医药文化研究,打造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少数民族医药文化品牌。

《方案》提出,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市、区(县、自治县)中医药管理和发展研究体系,承担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职责,统筹做好少数民族医药发展工作;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建设一批少数民族医药特色医院、少数民族医药特色门诊、一批“民医馆”,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专长)岗位,聘用中医(专长)医师开展少数民族医药特色诊疗服务;在评价体系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医药人才评价机制,遴选一批民族医药乡土人才;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探索建立师承教育培养模式,遴选中医医师、中医(专长)医师、传统医学非遗项目传承人与中医药类高校大学生建立师承关系,通过“早跟师、早临床”学习方式,将师承教育融入院校教育。

《方案》提出,在医保支付方面,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民族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对疗效确切、特色鲜明、患者认可的少数民族医诊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药制剂也可纳入医保。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合理调整少数民族医药服务价格,优化新增项目审批流程。巩固“中医日间病房”“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等改革成效;在产业发展方面,加大民族药材良种繁育资源保护和利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打造一批道地、特色知名品牌,开设少数民族医药康养堂、体验馆,打造一批少数民族医药康养特色品牌。

《方案》还提出,在科技创新方面,搭建中医药研究平台,支持市、区(县、自治县)中医医院建立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研究机构,与科研机构、企业、高校建立多部门协作攻关机制,开展少数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科学研究、成果转换等工作;在文化传承方面,加大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力度,推动更多少数民族医药列入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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