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定”合作白名单 多家银行加快合规性建设


转自:经济参考报

  随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助贷新规”)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徽商银行、恒丰银行、东亚银行、等多家机构近来加速披露助贷机构“白名单”。综合名单来看,大型互联网平台、头部民营银行、融资担保机构成为银行的合作首选,其中不乏蚂蚁系、京东系和腾讯系机构。对此,业内专家表示,助贷新规落地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模式将迎来多方转变。中小机构需及时响应新规,及早规划互联网贷款自营发展路线。

  多家银行助贷“白名单”披露

  9月12日,徽商银行通过官网公示了互联网贷款业务合作机构名单,主要合作方包括蚂蚁智信、宿迁钧腾信息科技、微众银行、重庆蚂蚁消费金融等头部机构,合作覆盖营销获客、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支付结算、风险分担、逾期清收五大环节。

  9月4日,恒丰银行发布关于互联网贷款合作机构的公告,包括蚂蚁智信、重庆两心金诚、阳光财险、平安财险等在内的13家互联网助贷业务平台、增信服务机构在列,合作项目涉及花呗/借呗、美团生活费、阳光保捷贷、平安保捷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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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上海银行、富邦华一银行、江南农商行等早前也已公开机构名单。其中,民营银行频频现身。例如,百信银行是开泰银行(中国)的合作机构之一;新网银行、网商银行出现在富邦华一银行的合作名单中;前海微众银行与富邦华一银行、东亚银行(中国)、开泰银行(中国)等外资银行均有合作。

  对此,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多家银行密集披露助贷机构“白名单”,主要还是旨在响应助贷新规等文件精神,一方面能够通过透明的信息披露提升同业合作质量,另一方面也能够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从源头规避不在名单当中的助贷机构仿冒持牌机构作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举动。后续,头部机构有望从持牌业务逐步进阶到平台业务,借助自身的科技能力与流量、客群积累,为同业机构提供更多互联网贷款业务赋能。

  值得一提的是,大型互联网平台、头部持牌金融机构等成为银行的合作首选。以徽商银行为例,在营销获客端,与蚂蚁智信、宿迁钧腾等机构合作,合作产品包括花呗、借呗、京东白条等,通过对方营销获客平台获取目标客户数据,开展贷款营销;共同出资发放贷款方面,与微众银行在微粒贷、微车贷开展合作,与重庆蚂蚁消费金融在花呗、借呗进行合作,共同开展针对借款人的联合贷款业务。

  在业内专家看来,头部民营银行、持牌消金的资质是经过市场验证的,合规底线清晰,风控体系也相对成熟,能直接降低银行后期因合作方不合规被追责的风险;而头部流量平台的用户基数和场景稳定性,又能在严控规模增速的监管要求下,帮银行维持基本的业务盘,避免业务断崖式收缩。

  外资行借力助贷平台加快本土化

  9月10日,东亚银行(中国)在官网披露了9家互联网贷款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涵盖了微众银行、蚂蚁智信、支付宝、银联数据、杭州聚慧联、网商银行、蚂蚁星河、商诚融资担保、中国投融资担保等在内的民营银行、持牌消金、融资担保等类型机构。该行表示,此次披露严格遵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后续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业务,不定期更新名单。

  事实上,作为外资行,东亚银行只是一个“缩影”。包括韩亚银行(中国)、富邦华一银行、开泰银行(中国)等多家外资银行同样公布了互联网贷款合作机构名单。其中,富邦华一银行披露的合作机构较多,共计52家。外资银行与助贷公司的合作范围主要涉及贷款获客与营销、运营服务、线上线下催收等业务。

  对此,招联首席研究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董希淼表示,外资银行布局互联网贷款业务,主要是为了拓展中国内地市场特别是消费信贷业务,寻求新的增长点。这背后是其在中国市场本土化战略的深化——部分外资银行通过联手内地助贷平台,弥补自身在客户基础、渠道网点、数据积累、场景嵌入等方面的不足,快速切入潜力较大的消费信贷市场。

  有消金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外资银行公布互联网贷款合作名单,除了作出合规性表态外,还可解决其本土业务短板的问题。外资银行在华发展互联网贷款业务时,面临本土场景缺失、运营经验不足、数据积累有限等困境。通过与头部互联网平台、民营银行、消金公司等机构合作,可获取较大的流量入口,补齐自身短板。

  “当然,外资银行与助贷平台联手模式也伴随着一定风险。在头部效应集中的市场格局中,如何构建自身独特的竞争力并平衡好与传统优势业务的关系,也是外资银行必须面对的课题。”董希淼坦言,在拓展中国内地信贷市场时,外资银行应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外部合作,并加强对合作机构的约束,提高业务合规性和稳健性;一手抓内部建设,建设并完成自身的互联网渠道,提高互联网贷款的自营能力。

合规性建设应及时完善

  助贷新规明确,商业银行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应当坚持总行集中管理、权责收益匹配、风险定价合理、业务规模适度的原则。商业银行总行应当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通过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披露名单,及时对名单进行更新调整。商业银行不得与名单外的机构开展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

  在业内专家看来,助贷新规正式施行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模式将迎来多方转变。董希淼认为,“助贷新规”实施,意味着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将进一步告别“野蛮生长”,进入一个“合规为王”和“风控为本”的新阶段。这对不同类型银行都提出了挑战,但也指明了方向。从短期看,“助贷新规”无疑给商业银行尤其是过度依赖助贷业务的中小银行带来巨大的业务调整压力。但这既是挑战,也是倒逼银行回归主业、苦练内功、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契机。

  就面对转型挑战,不同类型银行如何破局的问题,苏筱芮认为,从银行运营层面而言,中小机构需要及时响应新规,杜绝侥幸心理,及早规划与落地互联网贷款自营发展路线。“一些互联网贷款竞争能力较为薄弱的中小银行机构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此类机构在风控能力、流量获客、运营手段等方面难以与熟悉互联网渠道和客群的平台机构匹敌,故而此前对此类平台形成高度依赖。新规则显然对持牌机构的自营竞争能力、与同业合作机构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苏筱芮进一步指出。

  “未来助贷市场竞争,将不再是简单的‘流量’和‘规模’之争,而是风险管理能力、金融科技实力、客户精细化运营能力的综合较量。银行需真正树立‘风险定价能力’为核心竞争力,方能行稳致远。”董希淼建议,银行应抓紧完善制度与协议,立即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和与合作机构的所有协议,确保完全符合新规要求,特别是总行集中管理、名单制、费用透明、自主风控等;要提升自主风控能力,投入资源加强风险建模、数据分析能力,真正将风控命脉掌握在自己手中,确保能独立完成授信审批和风险定价;要强化全面信息披露,确保从贷款申请到贷后全流程向借款人清晰、醒目披露年化利率、增信服务费、年化综合融资成本等关键信息;要进一步规范催收管理,建立完善贷后管理制度,加强对委外催收机构管理和监督,严禁暴力催收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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