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日报)
转自:黑龙江日报
近日,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采用电话调解模式,成功办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2023年陕西省南某充值手机话费时错充给北京市刘某,充值金额1400元。2025年南某才发现充错账号,故诉至被告户籍地碾子山区人民法院。民法典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案中充错话费时对方账户增加的话费余额,就可能被认定为“不当利益”。因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遂法官通过电话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协商为由刘某向营业厅沟通退款事宜,南某因自身行为给刘某增设了负担,同意免除400元,刘某当即将剩余1000元付给南某,南某撤诉,案件圆满化解。(荀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