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041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1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均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跃灿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2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51,770,355.54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中期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9,280,855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73,631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78,307,22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307,224.00元(含税),占2025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59.32%。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973,631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中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授权安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若公司2025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同时,为简化程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合理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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