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拟回购注销2.37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金额32.73万元


近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披露了关于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根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因激励对象工作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涉及股份数量2.37万股,回购总金额约32.73万元。

回购注销背景:激励对象工作调动不符合条件

公告显示,本次回购注销源于四创电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激励对象若因组织调动不能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需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来看,本次涉及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为任小伟先生。由于其因工作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涉及股份数量为23,731股(约2.37万股)。

回购价格与金额:经权益分派调整后为12.57元/股

关于回购价格,公告指出,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回购价格需进行相应调整。四创电子2021年度及2022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其中2021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7元(含税)、派送红股0.3股,2022年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4元(含税)、转增3股。

经调整,本次回购价格由初始授予价格21.71元/股(含税)调整为12.57元/股(含税)。按此计算,本次回购注销总金额为23,731股×12.57元/股=327,290.85元,约合32.73万元。

回购注销程序:尚需股东会批准及工商变更

法律意见书显示,截至目前,四创电子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等。不过,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因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还需按照《公司法》规定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激励计划实施回顾:多次回购注销调整股本

据了解,四创电子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自2021年启动,2022年5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初始授予激励对象348人,授予数量408.74万股,后因部分员工放弃认购,调整为306人、365.85万股。此后,公司分别于2023年、2024年、2025年因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等原因,实施过多次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总股本逐步调整。

截至2025年6月,公司总股本已从2023年的276,217,925股变更为271,075,062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进一步减少。

项目 具体内容
回购注销原因 激励对象任小伟因工作调动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回购注销股份数量 23,731股(约2.37万股)
调整后回购价格 12.57元/股(含税)
回购总金额 327,290.85元(约32.73万元)
尚需履行程序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信息披露、股份注销及减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是四创电子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规范操作的体现,有助于维护激励计划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市场人士表示,后续需关注公司股东会审议进展及相关手续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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