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无人机签订超年度营收50%重大合同 金额逾1亿元


【财经网讯】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297,证券简称:)于2026年1月9日发布重大合同公告,宣布签订一项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过1亿元的日常经营性合同。该合同标的为无人机系统,预计将对公司合同履行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公告显示,该合同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具体履行期限将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公司已履行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中无人机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合同具体金额、履行期限以及合同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进行豁免披露。公告仅指出,合同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且具有良好信用和较强履约能力。

合同主要条款对技术状态、交付验收要求、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违约责任、合同纠纷处理等均做了明确规定。中无人机表示,本次合同签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长期稳定,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使公司主要业务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在风险提示方面,公司指出,尽管合同双方均信誉良好且资金实力雄厚,但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遭遇外部宏观环境及国家有关政策重大不利变化、客户需求不利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此外,若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可能导致承担违约风险。公司将积极做好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

合同关键信息 具体内容
合同类型 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标的 无人机系统
金额规模 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且超1亿元
生效条件 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履行期限 按合同约定履行(具体信息豁免披露)
对方情况 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信用良好,履约能力强(具体信息豁免披露)
对业绩影响 预计对合同履行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主要风险 宏观环境变化、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不可抗力、履约违约风险

中无人机强调,本次合同的顺利履行将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可密切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评估投资风险。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评论列表 0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