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少年”国家宪法日里普宪法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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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沈烈飞   “我宣誓: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请党和人民放心,强国有我!”2025年浙江省海宁市“宪法少年”们举起右手,庄严宣誓。   12月4日,海宁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海宁市实验小学举行。海宁市“宪法少年”、法治小记者团、“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星火站(点)”管理服务者、海宁市法治督察员、市普法重点责任单位等360余人参加活动。   海宁市十分重视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实施“法育青蓝”专项行动,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打造品牌项目、发掘文化底蕴等工作举措,着力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提质增效,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我第一次直观地感受到校园欺凌,是读高中时,班里两名女生因为喜欢谁的事情打架。”海宁市法治副校长、市公安局民警徐耀用脱口秀向大家揭示了校园霸凌的伪装。   “我们创建学校与政法部门结对的法治校长(单位)工作机制,推动政校工作协同、资源融合,引导政法部门利用自身资源和专业力量,与结对学校深耕式合作联动,帮助学校提升依法治校、法治教育和师生法治素养等水平。”海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何佳丽表示。   统计数据表明,目前32个政法部门与海宁市56所中小学校实现结对全覆盖,130余名领导干部、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担任法治校长、副校长和辅导员。2025年,法治校长单位共举办法治宣传406场,累计覆盖中小学生和教职工10万余人次。   “我们依托海宁完善的国家级到村(社区)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构建‘基地体验、重点教育、实践传播、主题宣讲’四大普法科普平台,创新打造‘普法+科普’‘体验+参观’‘警示+教育’‘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立体化普法科普新模式。”海宁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孝明介绍。   “这18位数字,承载着宪法的庄严承诺,汇聚成民族的磅礴力量。它藏在‘家乡密码’里,让我们走到哪里都有根的归属感;它藏在‘生日数字’里,从我们出生起就守护着生命与成长;它藏在‘专属代码’里,用独一无二的尊重守护着我们的人格尊严!”法治小记者、“宪法少年”、海宁市静安小学学生褚楚为同学们解释了自己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律明白人’的工作没有豪言壮语,却需用真诚守护公平。看着孩子们从‘学法者’变成‘普法者’,从‘法治旁观者’变成‘实践参与者’,我愈发坚信:基层法治教育,就是让每个孩子主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让每个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海宁市硖石街道风和丽苑小区“法律明白人”郭丹玥表示。   据了解,海宁市遍布城乡的“法律明白人”成了青少年法治实践的领路人,在覆盖村(社区)的500余个法治实践站(点)中,青少年正通过参加公益活动、传承非遗技巧、参与基层治理等方式提升自身法治素养。   “正如电影中那只未能走出浪浪山的小猪妖,却在最后一刻点亮了取经人的路,我也明白:法治中国的‘真经’,不在庙堂之高的法典里,而在每个普通人认真生活的日常里。”2025年海宁市“宪法少年”、海宁市卫生学校学生桑甚以“浪浪山的法治微光——我的宪法成长故事”为题,鼓励同学们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海宁市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要从青少年抓起的工作理念,在‘育、选、用’上下功夫,打造‘宪法少年’法治教育品牌。”海宁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李惠忠告诉记者,海宁市打造了一系列法治教育品牌项目,2023年以来,全市“宪法少年”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活动300余场,示范辐射近两万名学生和家长。通过推动“宪法少年”项目,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从外部灌输普法向榜样引领学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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