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股份: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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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侯宪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侯宪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侯宪超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侯宪超先生原定董事任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日,侯宪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侯宪超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影响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秦立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秦立翠女士的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非独立董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新任董事上任前,侯宪超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其董事职责。

侯宪超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工作认真、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侯宪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秦立翠女士简历秦立翠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1984年,大学学历。2007年到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研究所副所长、公司监事、公司技术部经理。

秦立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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