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检察官叔叔阿姨的帮助,我现在可能还在浑浑噩噩地混日子,是他们把我从歪路上拉了回来。”近日,小江(化名)站在校园门口,望着熟悉的教学楼,眼神里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而就在半年前,他还是一名因涉嫌犯罪被检察机关审查的涉罪未成年人。小江的转变,源于山西省翼城县检察院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精准帮教。
小江,一个刚过16周岁生日的少年,却受人唆使,在2024年12月的一个凌晨,以随机拉车门的方式,寻找路边停放的未上锁车辆,然后进入车内实施盗窃。今年3月3日,公安机关将小江移送翼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3月5日,检察官初次见到小江时,他低着头,眼神躲闪,对检察官的询问要么沉默不语,要么答非所问。“这孩子心里有防备,得先打开他的心扉。”承办检察官没有急于追问案情,而是像朋友一样与他聊起了生活、兴趣爱好。
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检察官了解到,小江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对他疏于管教,亲子之间几乎没有沟通。缺乏家庭温暖的小江,逐渐被社会上的不良人员吸引,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我知道错了,但我爸妈肯定不会原谅我了。”小江的声音里充满了绝望。
听到小江的心声后,承办检察官立即意识到,要想真正帮助小江,必须先解开他心中的“结”。为此,承办检察官一方面继续与小江谈心,用自己的经历和身边的事例鼓励他,告诉他犯错不可怕,重要的是知错能改;另一方面,主动联系小江的父母,向他们详细介绍小江的案件情况以及他的心理状态,希望他们能多加关心。
经社会调查,承办检察官认为,小江系初犯、偶犯,其一贯表现良好,到案后悔罪态度诚恳,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具备帮教条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理念,今年3月27日,翼城县检察院对小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六个月。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的监护责任至关重要。”在对小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同时,针对他的现实情况,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向小江父母送达了督促监护令,明确了他们在监护过程中的具体要求。
同时,该院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小江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以前总觉得给孩子钱就够了,没想到忽略了他的情感需求。”在家庭教育指导会上,小江的母亲泣不成声。心理咨询师通过案例分析、互动交流等方式,手把手地向小江父母传授了如何关注孩子的心理动态、如何进行高效的亲子沟通等方法。在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的共同努力下,小江父母逐渐转变了“只重物质供给,忽视情感关怀”的观念,开始主动与小江沟通交流,亲子关系慢慢得到了缓和。
“未成年人并非犯罪的挡箭牌,法律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间,检察官多次与小江谈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他讲解法律知识,帮助他树立正确的法律认知。同时,根据小江的兴趣爱好,为他制定了详细的帮教计划。检察官不仅定期组织小江观看法治教育节目,让他从真实案例中吸取教训,还安排他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培养责任感。
“第一次去养老院看望老人时,看到他们开心的笑容,我突然觉得自己也能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小江说,这些经历让他逐渐找回了自信,也明确了自己的人生目标。
考虑到小江系初犯,案发后主动退赔并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且在帮教过程中表现良好、真心悔过,翼城县检察院经过慎重研究,决定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届满后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和帮教成果,听证员们充分发表了意见,均支持对小江不起诉。
最终,9月27日,翼城县检察院依法对小江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谢谢你们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好好学习,不辜负你们的期望。”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小江深深地向检察官鞠了一躬。
如今,小江已经重新回到了校园,他不仅学习成绩有了明显提高,还主动加入了学校的志愿者服务队,用自己的行动传递着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