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600340.SH)发布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公告,随后其董事王葳登报声明公开质疑华夏幸福预重整,日前,这场风波又出后续。
11月21日,华夏幸福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下称“债委会”)第十二次主席团会议表决通过了《授权主席单位平安资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夏幸福进行专项财务尽调的议案》并形成了会议决议,根据工作安排,债委会工作组将自2025年11月24日起进驻华夏幸福,开展专项财务尽调的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决议,债委会授权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平安资管”)以债委会名义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聘请一家有专业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华夏幸福公司财务状况开展专项尽职调查工作,签署聘请合同,相关费用由华夏幸福公司承担,整体费用预计不超过30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早在2021年,华夏幸福已成立债委会进行债务处置。主席单位由中国、平安资管、廊坊银行(后增补)出任;副主席单位由中国、渤海银行、中信信托、出任;其他主席团成员还包括中融国际信托、陕西省国际信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
据本报此前报道,华夏幸福发布公告称,其债权人以华夏幸福未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廊坊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申请启动对华夏幸福的预重整程序。华夏幸福在公告中表示对预重整无异议。
11月19日,华夏幸福现任董事王葳公开发表声明,对华夏幸福的预重整程序提出异议。王葳称对华夏幸福发布预重整公告一事完全不知情,并指出该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治理的基本程序。
此外,《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11月21日,华夏幸福在投资者平台上表示,该公司是在收到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告知函》、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后,知悉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华夏幸福进一步表示,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规定,上市公司(预)重整有两种申请模式,一种是被债权人申请,一种是上市公司主动申请。被债权人(预)重整申请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只有上市公司主动申请,才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近日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