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凌云 潘信林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到政绩观问题时,曾引用“政贵有恒”的古语,他指出:“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广阔天地里,大家都是想干事的,都有干事的热情,都想干出一番事业,以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牢记一个道理,政贵有恒。为官一方,为政一时,当然要大胆开展工作、锐意进取,同时也要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深刻把握“政贵有恒”的时代价值和精神内核,在“恒”字上下功夫。
恒在矢志为民。为政之基,以民为本。矢志为民,是正确政绩观的灵魂所在,也是“政贵有恒”最朴素的表达。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初心,也是党的恒心。这种“恒”,不是一时的热情,而是融入血脉的坚守,是跨越时空的笃定。党员干部是人民公仆,当以人民忧乐为忧乐,以人民甘苦为甘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知易行难,而难就难在“恒”字上。一时为民服务不难,难的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改其心。唯有耐得住平凡、经得住诱惑、守得住初心,才能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在点滴中践行承诺,在坚守中彰显担当,进而真正做到初心不改、矢志不渝,让为人民服务成为不变的人生追求。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只有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追求“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精神境界,方能坚守矢志为民的恒定之心,把为人民服务从一时之诺变成终生承诺,从一时之举变成常态之行,从被动应付变成主动担当,从而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政绩。
恒在制民之产。为民造福,不是空头支票,而是要让人民有实实在在的收获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在“制民之产”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制民恒产”,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也是实现“制民之产”的发展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做大‘蛋糕’的同时,进一步分好‘蛋糕’,着力解决好就业、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托幼等民生问题,构建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依法引导和规范资本健康发展,逐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坚决防止两极分化。”新时代脱贫攻坚正是“制民之产”的生动实践:数百万干部扎根基层,数年如一日,坚持“输血”与“造血”并进,拔掉“穷根”、发展产业、拓展“富源”,攻克一个个贫困堡垒,让近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制民之产”绝非简单的财富分配,而是执政党为百姓筑牢生存根基、建设小康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保国家长治久安,让红色江山代代相传。
恒在一以贯之。“政贵有恒”,最难的是持之以恒,最需的是一以贯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就要一以贯之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举措的稳定性、责任的持续性,确保各项工作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政策是政绩的重要载体。朝令夕改、反复无常,不仅损害政府公信力,也让群众无所适从,政策效果相互对冲。创造政绩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既看当前成绩又看长远影响,既看功在当代又看利在千秋。面对高质量发展中的难题、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新时代的使命,党员干部要摒弃浮躁心态,克服急功近利思想,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思想境界,保持干事创业的持久热情,以实干出政绩。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把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想在前面,切忌贪大求快、刮风搞运动,防止走弯路、翻烧饼”。无论是推进一项改革、落实一项政策,还是解决一个难题、办好一件实事,都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以滴水穿石的持久努力,锲而不舍的接续奋斗,一抓到底、一以贯之、善始善终,汇聚成推动事业发展的磅礴力量。(据《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