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西海新闻记者 郭红霞)近日,一只受伤的红隼出现在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黄家寨镇辖区,被大通县公安局黄家寨派出所巡逻民警发现并救助。
当天,大通县公安局黄家寨派出所民警日常巡逻时,在辖区工业园区办公楼附近草丛中发现一只无法正常飞行的野生鸟类。“这只鸟的羽毛呈棕红色,外形像鹰,右侧翅膀有明显伤痕,看起来很虚弱。”民警说。见状,民警迅速采取保护措施,用衣物将它包裹后带回派出所,还为它提供了临时照料和食物。
随后,经大通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确认,受伤的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红隼以捕食小型脊椎动物和昆虫为生,对维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这只红隼因翅膀受伤需专业救治,派出所民警联合环食药侦大队将红隼安全移交至青海野生动物救护繁育中心治疗,待红隼伤势痊愈、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择期放归自然。
大通公安提醒:如在野外发现受伤、受困的野生动物,请勿私自接触、喂养或惊扰,应及时拨打110或联系林草部门,由专业人员实施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