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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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31日晚间,绍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贝斯美,证券代码:300796)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4号)。根据《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峰进行立案。

  贝斯美在公告中强调,本次立案系对实际控制人陈峰先生个人的调查,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无关,不会对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立案调查期间,陈峰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东财Choice数据显示,在2025年11月03日,贝斯美成交额1.49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出807.12万元。此外,在本次立案公告前,贝斯美刚于2025年10月20日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工作,确定以2025年10月20日为授予日,向114名激励对象授予5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65元/股。

  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表示,贝斯美实际控制人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5年10月31日之前买入贝斯美(300796)股票,且在2025年11月01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初步索赔范围:在2025年10月31日之前买入贝斯美股票,且在2025年11月01日收盘时仍持有。(最终以法院裁决为准)

  索赔材料:

  一、买卖贝斯美(300796)股票的对账单原件

  (1)对账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2)对账单需包含从第一笔买入贝斯美股票开始至打印日当天所有的交易记录,目前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还须显示剩余持股总数。

  二、投资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查询单;

  牛彬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牛彬律师,已执业24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投融资审查及纠纷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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