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5-113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6.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02.60%,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3.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45.94%,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滨海农商行”)申请融资12,900万元,期限一年;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请融资20,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环保”)向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7,600万元,期限71个月;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泰达环保”)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沙河口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2,340万元,期限60个月。以上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为泰达环保、扬州泰达环保和大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额度为226,000万元、69,000万元和43,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环保、扬州泰达环保和大连泰达环保提供担保的余额分别为146,979.69万元、58,600.50万元和24,75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分别为179,879.69万元、66,200.50万元和27,090万元,泰达环保、扬州泰达环保和大连泰达环保可用担保额度分别为46,120.31万元、2,799.50万元和15,91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1年11月9日
(2)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3)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4)注册资本:1,508,585,139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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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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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泰达环保提供保证担保的总额为210,363.30万元,另以持有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为遵义红城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泰达环保涉诉金额为3,221.53万元。
4. 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2日
(2)注册地点:杨庙镇赵庄村
(3)法定代表人:崔青
(4)注册资本:38,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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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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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扬州泰达环保涉诉金额为90万元,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和仲裁等其他或有事项。
4. 扬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大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9年8月20日
(2)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拉树房村西
(3)法定代表人:薛聿员
(4)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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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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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24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3.截至目前,大连泰达环保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大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泰达环保向滨海农商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滨海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发放各项借款、 融资或任何形式的信贷(统称“融资”)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担保金额:12,9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三年。
2. 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二)泰达环保向邮储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邮储银行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2)担保金额:2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三)扬州泰达环保向交通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担保金额:7,6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2. 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四)大连泰达环保向建设银行融资事项的担保协议
1. 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担保金额:2,34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期限: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 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
(五)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5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泰达环保提供保证式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5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为202.4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6.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02.60%。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4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
与亚历山大省、Nahdet Misr
签署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备忘录是基于各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后续合作项目以未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备忘录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2025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为拓展海外市场,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与埃及亚历山大省、埃及Nahdet Misr for Modern Environmental Services(简称“Nahdet Misr”)签署《亚历山大省、Nahdet Misr及泰达环保达成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本备忘录为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备忘录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The Governorate of Alexandria(亚历山大省)
1. 基本情况
(1)名称:The Governorate of Alexandria(亚历山大省)
(2)注册地址:the Governorate General Office located opposite the Recreational Forest – Smouha Entrance – Sidi Gaber District(西迪加贝尔区斯穆哈入口娱乐森林对面省总办公楼)
(3)公司与The Governorate of Alexandria不存在关联关系。
2. 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与The Governorate of Alexandria未发生类似交易事项。
(二)Nahdet Misr for Modern Environmental Services(纳赫代特米斯尔现代环境服务公司)
1. 基本情况
(1)名称:Nahdet Misr for Modern Environmental Services(纳赫代特米斯尔现代环境服务公司);
(2)注册地址:1 Youssry Gohar St. from Mokhles EI Alfy Road Madinet Nasr- Cairo(开罗麦迪耐特那塞尔默克洪雷斯艾尔艾福路优塞里戈哈尔街1号);
(3)法定代表人:Mr. Hossam El-Din Iman;
(4)注册资本:1亿埃及镑;
(5)经营范围:Environmental service。
(6)公司与Nahdet Misr不存在关联关系。
2. 类似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与Nahdet Misr签署了《Nahdet Misr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MOU协议》。
3.履约能力分析
Nahdet Misr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备忘录主要内容
甲方:亚历山大省
乙方:埃及Nahdet Misr TEDA联盟(筹建中)(埃及Nahdet Misr现代环境服务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一)合作领域
1. 研究在亚历山大省实施城市固体废物发电项目。
2. 研究将亚历山大历史区域改造为绿色区域并回收所有产出物。
3. 研究由亚历山大省划拨一块2费丹的土地,用于建立社区娱乐花园。
4. 在针对亚历山大省及Nahdet Misr公司员工进行最新信息技术系统培训方面开展合作等。
(二)工作框架
各方同意设定一个初步工作框架,内容包括:
1. 研究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所需用地(面积不少于55,000平方米)的最合适选址。
2. 在商定适合各方的投资模式后,准备并实施针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技术和经济可行性研究。
3. 研究建设娱乐花园所需用地(面积不少于8,400平方米)的最合适选址。
4. 介绍泰达控股在苏伊士湾西北经济区开发项目的既往经验。
5. 在商定适合各方的投资模式后,开发亚历山大的历史区域并实施该区域的废物回收工作。
(三)信息保密与禁止披露
各方承诺对对方的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四)一般规定
本备忘录被视为双方合作的一般性框架,不对任何一方构成具有法律或财务约束力的义务。后续将另行签署独立的执行附件,根据双方各自现行的规则和条例,分别界定各方在每个具体活动中的财务和行政职责与义务。
(五)备忘录份数与生效
本备忘录一式三份,甲方持有一份,乙方持有两份,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六)争议
各方同意,若因执行或解释本备忘录任何条款而产生争议,应通过调解和友好方式解决,不得诉诸任何司法机构。
(七)参考语言
本备忘录以阿拉伯文、中文和英文三种语言书写。如遇分歧,以英文文本为准。
四、备忘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2025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二)该备忘录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备忘录是基于各方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后续合作项目,实际发生额以未来具体发生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 2023年4月,公司与新疆能源集团千泉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能源集团千泉实业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正在推进合作相关事宜。
2. 2023年6月,公司与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正在推进合作相关事宜。
3. 2023年11月,公司与埃及Nahdet Misr for Modern Environmental Services签署《Nahdet Misr 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MOU协议》,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已经就亚历山大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埃及政府进行了深入的沟通,达成了明确共识,后续双方将积极推动,加速项目落地。
4. 2024年3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与宣威市人民政府签署《宣威市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项目框架合作协议》,在宣威市龙潭镇投资建设宣威市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整市推进项目。目前,双方正在推进合作相关事宜。
5. 2024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及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 天津泰达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松杉低碳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正在合作推进零碳能源证书开发等相关事宜。
6. 2025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与中电投绿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中电投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之框架合作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双方正在推进合作相关事宜。
(二)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或者办理解除限售事项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一)《亚历山大省、Nahdet Misr及泰达环保达成的谅解备忘录》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