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603843)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三季报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交所就公司三季报中涉及的诉讼风险、非标意见事项、子公司经营及货币资金冻结等四大问题提出监管问询,并要求公司在收到函件后10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公告显示,公司2025年初至今新增诉讼252起,涉案金额达4.98亿元,占三季度末净资产的177.73%;同时因2024年年报非标意见事项尚未消除,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问询函指出,公司2025年年初至今新增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诉讼共计252起,涉案金额49,765.27万元,案件涉及建筑工程、借款、买卖纠纷等多种情形,新增诉讼金额占三季度末净资产比例高达177.73%。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新增诉讼主体、诉讼背景、案件进展及相关主体信用情况,补充披露诉讼涉及事项是否已作为负债确认,对应形成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短期借款等情况,自查是否存在应入账而未入账情形及是否涉及以往年度财务数据;同时结合诉讼情况自查工程项目成本费用计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充分提示风险,年审会计师需就此发表意见。
针对非标意见所涉事项,问询函提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导致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审计报告显示,公司存在外部借款利息未充分计提、工程项目成本费用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确认等问题,且公司尚未对2024年年报监管工作函涉及的非标意见相关问题进行完整回复。上交所明确要求公司结合非标意见事项处理进展,审慎评估对2025年度报告审计意见的影响,充分提示公司股票若相关事项无法消除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年审会计师需审慎判断上期非标意见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并依规发表意见。
在子公司经营风险方面,问询函指出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存在被小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部分全资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情况。结合审计机构此前披露的专项审核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1月1日至11月10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会计师不对除资金占用清偿情况外的其他事项及是否存在未披露资金占用情形发表意见。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包括名称、成立时间、业务类型、客户和供应商等)、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应收预付款、经营性现金流、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及同比变动原因等),并结合内部控制整改进展自查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需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关于货币资金冻结,问询函显示,截至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7,238万元,而2025年半年报显示因保证金、诉讼冻结的货币资金已达8,166.43万元,且公司仍无法足额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9亿元募集资金。上交所要求公司自查当前货币资金冻结的具体原因及金额、是否存在其他权利受限情形(如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需评估对经营影响及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补充披露募集资金未归还的原因、后续偿还安排及是否流向关联方,需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告称,公司将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问询函要求,积极核实相关情况,并在收到函件后的10个交易日内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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