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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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葛红兵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葛红兵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葛红兵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葛红兵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葛红兵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葛红兵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本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葛红兵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葛红兵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阮春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阮春煜先生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阮春煜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职工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阮春煜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葛红兵先生的《辞职报告》;

2、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3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阮春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9年3月至2025年6月,担任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总监;2025年7月至今,担任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总经办主任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阮春煜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阮春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阮春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阮春煜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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