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昌电器两股东减持计划期满 合计减持301.23万股占总股本2.32%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宏昌电器”)于11月14日披露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公告,公司股东金华宏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盛”)、金华宏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公告显示,两股东合计减持301.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未超过原计划减持上限。

减持计划回顾:原拟合计减持不超331.63万股

公告显示,浙江宏昌电器曾于2025年7月23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彼时金华宏盛持有公司股份285.60万股(占总股本2.20%),金华宏合持有218.40万股(占总股本1.68%)。根据计划,两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9.76万股(占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01.87万股(占总股本1.56%),合计减持上限为331.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

实际减持情况:合计减持301.23万股 未超计划上限

根据公告,截至减持计划期限届满,金华宏盛、金华宏合已完成减持。从减持前后持股变化来看(注:总股本按扣除回购专户股份120万股后的129,763,234股计算):

金华宏盛本次减持前持有285.60万股,减持后持有76.61万股,实际减持股数为285.60万股-76.61万股=208.99万股;金华宏合减持前持有218.40万股,减持后持有126.16万股,实际减持股数为218.40万股-126.16万股=92.24万股。两股东合计减持208.99万股+92.24万股=301.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未超过原计划的331.63万股(占2.56%)上限。

减持前后持股变化:两股东持股比例均下降

具体来看,两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金华宏盛 合计持有股份 2,856,000 2.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81,443 1.76
有限售条件股份 574,557 0.44
金华宏合 合计持有股份 2,184,000 1.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39,801 1.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844,199 0.65

从股份性质看,两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在本次减持中未发生变化,减持股份均来自无限售条件股份。

公告说明:减持合规 不影响公司控制权

公告同时指出,金华宏盛、金华宏合本次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宏昌电器表示,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目前,相关减持计划已正式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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