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宏昌电器”)于11月14日披露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公告,公司股东金华宏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盛”)、金华宏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宏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公告显示,两股东合计减持301.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未超过原计划减持上限。
减持计划回顾:原拟合计减持不超331.63万股
公告显示,浙江宏昌电器曾于2025年7月23日披露《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彼时金华宏盛持有公司股份285.60万股(占总股本2.20%),金华宏合持有218.40万股(占总股本1.68%)。根据计划,两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29.76万股(占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01.87万股(占总股本1.56%),合计减持上限为331.6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
实际减持情况:合计减持301.23万股 未超计划上限
根据公告,截至减持计划期限届满,金华宏盛、金华宏合已完成减持。从减持前后持股变化来看(注:总股本按扣除回购专户股份120万股后的129,763,234股计算):
金华宏盛本次减持前持有285.60万股,减持后持有76.61万股,实际减持股数为285.60万股-76.61万股=208.99万股;金华宏合减持前持有218.40万股,减持后持有126.16万股,实际减持股数为218.40万股-126.16万股=92.24万股。两股东合计减持208.99万股+92.24万股=301.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2%,未超过原计划的331.63万股(占2.56%)上限。
减持前后持股变化:两股东持股比例均下降
具体来看,两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金华宏盛 | 合计持有股份 | 2,856,000 | 2.2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81,443 | 1.7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74,557 | 0.44 | |
| 金华宏合 | 合计持有股份 | 2,184,000 | 1.68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39,801 | 1.03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44,199 | 0.65 |
从股份性质看,两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在本次减持中未发生变化,减持股份均来自无限售条件股份。
公告说明:减持合规 不影响公司控制权
公告同时指出,金华宏盛、金华宏合本次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宏昌电器表示,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目前,相关减持计划已正式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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