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波龙副总经理高喜春减持3.06万股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深圳市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波龙”)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副总经理高喜春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涉及股份3.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3%,减持均价约266.35元/股。

减持计划实施详情

公告显示,高喜春本次减持计划始于2025年11月27日披露的预披露公告,原计划在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3月1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0,648股(占公司总股本0.0073%)。截至2025年12月26日,该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实际减持数量与计划一致。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高喜春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上市流通的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12月26日 260.00-273.06 266.35 30,648 0.0073%

减持前后持股变化

根据公告,本次减持前,高喜春合计持有江波龙股份122,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2%,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0,648股(占总股本0.0073%),有限售条件股份(高管锁定股)91,944股(占总股本0.0219%)。

本次减持后,高喜春合计持有股份降至91,944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0219%。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已全部减持完毕,剩余持股均为有限售条件的高管锁定股,数量保持91,944股不变。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喜春 合计持有股份 122,592 0.02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648 0.0073%
有限售条件股份 91,944 0.0219%

公告其他说明

江波龙在公告中表示,高喜春本次减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公告同时指出,本次减持计划已按规定进行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计划一致。高喜春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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