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选的通知


转自:教育部

教师厅函〔2025〕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打造县域普通高中领军人才队伍,支撑县中全面振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厅函〔2025〕10号)要求,经学校自主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等额推荐、会议评议,确定首批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入选教师600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地按照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组织实施,强化专业支持,发挥头雁教师示范引领作用,为县域普通高中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师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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