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日报)
转自:河北日报
我省成为医保经办全流程智能审核试点
本报讯(记者崔丛丛)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开展医保经办全流程智能审核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浙江省、湖南省、重庆市医保局为试点单位,开展医保经办全业务流程智能审核试点工作。
据了解,此项试点是为加强医保经办全流程智能审核应用,推动医保经办智能审核规则库、知识库与模型库建设,加强经办审核向事前事中前移,提升经办审核能力,推动智能审核迈向新水平,实现经办工作提质增效。此项试点将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聚焦医保经办各业务流程,推进全业务全流程智能审核工作,推进各地审核标准与流程统一。
通知提出,试点省份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经办智能审核场景范围,从功能优化、审核模型、智能报表等内容中选取部分推进试点工作。选取系统功能优化作为试点内容的,要探索完善经办费用审核流程,整合优化智能审核系统功能,实现智能审核功能嵌入经办环节,促进系统功能易用好用。选取审核模型制定作为试点内容的,可从业务办理、待遇享受、协议管理等全业务环节中选取部分类别场景开发,逐步推进建立审核规则全业务流程覆盖;探索建立智能审核政策、药品、耗材、服务项目知识库,开发智能审核规则,满足支付方式改革、即时结算等改革任务需要。选取经办智能报表作为试点内容的,要完善经办数据专区,明确经办业务数据标准内涵,开发完善智能报表功能,建立多维度数据主题,实现数据报表自定义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