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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总经理及常务副总
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相关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姓名离任职务离任时间原定任期到期日离任原因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金鑫董事、总经理2025年11月12日2026年8月15日工作调整否否(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金鑫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金鑫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第十一届董事会社会、环境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金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前,金鑫先生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金鑫先生持有的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金鑫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已做好交接工作,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对金鑫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相关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维护公司稳定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拟补选吴奕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相关简历详见附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聘任总经理的相关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龙双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有关简历详见附件。
四、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相关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吴奕聪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有关简历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常务副总经理简历吴奕聪,男,198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作经历:
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任盛屯矿业集团市场部专员;2015年6月至2017年2月,任盛屯矿业集团市场部业务经理;2017年2月至2019年1月,任盛屯刚果资源有限公司商贸部副部长;2019年2月至2020年8月,任盛屯刚果资源有限公司商贸部部长;2020年8月至2021年3月,任盛屯刚果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在刚果盛屯新材料单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23年8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二、总经理简历
龙双,男,1984年生,博士学历,冶金专业高级工程师,中国有色金属学会自动化学术委员会委员。
工作经历:
2010年7月至2018年2月,在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锌浸出厂生产技术部工作,历任锌浸出厂班长、技术主管、厂长,生产技术部技术主管、部长助理,副部长等;2018年3月至2019年9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10月至2022年8月,任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湖南株冶火炬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9月至2023年12月,任湖南株冶火炬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2024年1月至今,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0月起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常务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