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以人才评价改革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


转自: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格以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以岗位体系改革为基础、以综合评价改革为方向、以评价机制改革为路径,不断优化人才评价体系,有效激发教师队伍育人动力、创新能力、发展活力。

强化师德评价,树立第一标准。制定师德长效考核评价制度,明确考核内容、方式、结果运用,细化组织实施流程,强化师德评价实操性,让师德考核成为规范教师日常言行和选树优秀榜样的有力抓手。建立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奖惩相结合的系列师德评价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引进、考核、晋升、聘用和评优的首要内容,实现师德评价结果与考核评价过程密切挂钩。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推动人才引进培养严把教师准入关,在试讲、面试过程中注重考察思想政治情况,坚持教学水平认证、教学督导、学生评教在教师评价中的运用,严格落实思政教学和班主任经历要求。印发《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健全和完善师德失范行为受理和调查处理机制,研究生导师遴选等坚持师德为先,执行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制度,加强对导师师德失范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筑牢师德防线。

优化岗位体系,奠定坚实基础。构建“七纵一横”岗位体系,设立领军团队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优秀青年人才等7个纵向人才岗位,每个岗位设置不同的聘期任务、考核评价要求;构建“1+5+10”(即1名首席科学家、5名学术带头人、10名学术骨干)横向团队运行模式,围绕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等布局创新团队,实现由个人发展向团队发展、由单项指标评价向多元评价的转变。打造“五种类型”成长赛道,将专任教师分为教学科研型、教学型、实验教学科研型、实验教学型、科学研究型5种岗位类型,每个类型设置不同重点任务和考核指标,促进人才分类发展。推行“双轨并行”岗位模式,建立专任教师基础年薪制、绩效工资制两条发展路径,实行“双轨并行,鼓励并轨”的岗位模式管理,基础年薪制教师科研目标要求和薪酬待遇更高,鼓励绩效工资制教师通过职称晋升、岗位晋升等转到基础年薪制,同时加大人才引育等,提升基础年薪制教师占比,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基础年薪制教师占比从2020年的15%提高至63%。

改进评价机制,构筑有力支撑。建立基于学科特点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设置土木工程与先进材料、应用经济学与现代服务业等六大学科群人事评审委员会评议组,分别负责各学科群的教师职称、岗位晋升、聘期考核等评价工作。拓宽业绩成果认定范畴,修订完善职称评聘管理办法、岗位等级(职级)晋升管理办法,将教学案例、决策咨询报告、大型仪器设备功能研发和改造升级等纳入代表性成果范畴,人才评价维度更加全面。在职称评审成果认定中,对首个聘期内的预聘副教授、助理教授、博士后出站人员业绩成果起点时间放宽至获得博士学位后,教师在职读博期间取得的成果也可纳入业绩评价范围,增强青年教师发展信心。完善全过程评价及评价考核结果运用,修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出台关于加强年薪制人员考核评估的意见,构建“年度考核+中期评估+聘期考核”相结合的评价体系,强化过程性评估预警,在聘期考核中结合教师个性情况多维度、全方位分类分级评价。结合聘期考核结果和教师个人能力实际情况,形成下一轮聘期聘岗方案,建立动态调整、“能上能下”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个人能力,促进人岗相适。

转变评价方式,提供明确抓手。制定教学建设类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科研业绩评价办法,突出高质量导向,激励专任教师开展高水平教学研究和承担高质量科研项目,设立“教学成果倍增计划”等支持项目,促进高水平教学团队、科研团队建设,激励大成果、大平台、大团队产出,自主培育人才获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人才项目等数量持续提升。推动由统一评价转向分类评价,按照人员类别、岗位类型进行分类考核,分别制定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辅导员年度考核办法、中层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明确专任教师(区分教学型、教学科研型)和非教师人员之间不同的评价标准。形成区分自然科学类学院、人文社科类学院和管理服务部门的不同考核评价体系,多赛道、多渠道支撑不同群体的发展方向,激发教职工发展活力。推动由单一评价转向综合评价,推进以聘期合同为基本考核依据,综合考量聘期内教师的师德表现、教学实绩、学术质量、公共事务贡献等,肯定教师实质性贡献,激发教师发展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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