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西海新闻记者 吴予琴)3月1日,记者从青海省能源局获悉,我国首个省级光热专项支持性政策——《青海省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日前发布,推动青海光热发电产业从示范引领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转型。
青海是全国光热资源富集区域,技术可开发量约10亿千瓦,可利用的“沙戈荒”土地面积约10万平方公里,综合开发条件优良。目前,全省已建成光热发电装机规模71万千瓦,在建135万千瓦,分别占全国的39%和53%,均居全国第一,光热发电产业已具备规模化发展的基础。围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青海将科学制定“十五五”时期光热发展目标,力争到2030年全省装机规模突破500万千瓦,届时预计占全国总装机规模的三分之一。
《青海省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指出,青海将统筹考虑光热发电建设进度及电价承受能力,坚持“分年分批、稳慎推进”原则,有序配置光热发电建设项目,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青海将在全国率先推动光热发电产业发展,使其成为重要的调峰性电源和基础性电源,实现新能源对传统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积极引导创新资源向光热企业集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点设备、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和专利,增强产业竞争力。此外,青海还将重点在中亚、西亚等地区探索打造光热发电“一带一路”旗舰项目,提升光热发电国际合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