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2026-01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期权简称:天赐JLC5
● 期权代码:037953
●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1月19日
● 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53.99万份
● 预留授予登记人数:311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赐材料”)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二)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2日,公司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监事会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4年12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对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519.85万份调整为1,509.3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01人调整为893人,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数由1,364.85万份调整为1,354.35万份,预留部分的权益总数不变。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完成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
(五)2025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12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1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55万份。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12月9日
(二)授予数量:153.99万份
(三)授予人数:311人
(四)行权价格:16.64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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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七)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次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自预留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的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3、可行权日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相关规定发生变化的,自动适用变化后的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4、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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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行权期内未申请行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八)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6-2027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考核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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